可行性研究的流程及其重点

  • 时间: 2013-04-09 10:56:29
  • 来源: 时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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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行性研究,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工程、环境等方面进行最终论证和分析预测。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决策审定、筹措资金、申请贷款和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必须坚持预见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可靠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1、收集依据

 

  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国家有关的规划、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完成,同时,还必须要有相应的各种技术资料。如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行业部门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创业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机构发布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标准、规范、定额;拟建场(厂)址的自然、经济、社会概况等基础资料;合资、合作项目各方签订的协议书或意向书;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市场信息或社会公众要求等。

 

  2、重点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因项目性质不同、行业特点而异。总体上看,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内容基本相同,但研究范围上有所扩大,研究深度上有所提高。可行性研究的重点是研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时还需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必要性。范围扩大表现为:进行详细的市场分析与预测;深入的资源评价和建设方案设计;投融资的深化分析估算;财务、国民经济、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及详尽的风险分析;对研究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3、报告撰写

 

  重点研究之后,应作出归纳总结,说明推荐方案的优点,并指出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作出项目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并对项目下一步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可行性研究的成果,其内容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相似。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决策的依据,它在深度上有更高的要求: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应能满足项目决策的需要;选用的主要设备的规格、参数应能满足预订货的要求;引进技术设备的资料应能满足合同谈判的要求;重大技术、经济方案应有两个以上方案的比选;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初步设计依据的要求;投资估算的深度应能满足投资控制准确度的要求;构造的融资方案应能满足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需要;对某些重大分歧及未被采纳的理由有所反映,以供决策者进行利弊权衡;附有评估、决策审批所必需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政府批件等。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还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撰写项目申请报告,以便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