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合同签署的流程及主要内容

  • 时间: 2013-04-09 15:47:45
  • 来源: 时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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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融资对赌协议

 

  融资方应当全面分析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的综合实力,做好未来的发展规划,分辨融资需求对于企业的未来发展是否至关重要。还应理性分析自身的创业战略,合理评估发展能力,权衡自我积累和外部并购两种实现方式的利弊和风险。

  一旦决定签署对赌协议,融资方需要谨慎选择估值方法和考核标准。目前,国内通常采取的“账面价值”、“净资产”等静态评估方法来评估企业价值,而外资投资机构通常采用“动态调整评估法”,这其中包含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等多重标准。融资方需要正确认识对方的估值标准,尽量采用运用动态调整评估法,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创业能力设定合理的业绩指标,尽量降低因企业估值失误所引发的风险。

  对赌协议的核心是对赌双方根据各自对企业未来价值的不同预期进行条款设计。对赌协议通常涉及经营业绩、赎回补偿、企业行为、股票发行和管理层变动五个方面的条款。可以看出,对赌协议约定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企业运营管理的多个方面。除了以“股权”为“筹码”外,管理层和投资方之间还可以董事会席位、二轮注资和期权认购权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对赌。这些要求都会对企业的控制权或生产经营会发生重大影响,融资企业在条款设计时应充分认识到相应的法律风险,并妥善解决。

  同时,融资方应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情况,并制定应对预案,以免风险发生时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而使企业陷入更大的困境。如:采用“重复博弈”结构、确保控制权、谨慎选择可转换证券、防止过度包装、设定终止条款及排他性条款等。

 

  2、资产重组协议

 

  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的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主体、签订时间;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支付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的安排或特别条款、股份发行条款等);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违约责任条款。

 

  3、债务重组协议

 

  由于企业破产时,债权人一般只能获得部分偿还。债务重组设想得到响应后,债权人一般会成立相应的调查委员会,对债务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制定债权调整计划,就债务重组作出具体安排。调整计划一般包括:清偿债务的来源;清偿债务的办法;清偿债务的期限;请求减少债务的数额或比例等。

 

  4、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转让方、上市公司、拟受让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住所;转让方持股数量、拟转让股份数量及价格;转让方、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股份登记过户的条件;协议变更和解除条件;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协议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