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后企业需要通过能力整合塑造新的核心创业能力

  • 时间: 2013-04-09 15:42:33
  • 来源: 时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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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能力在市场上表现为创业实力,而创业实力的强弱是企业实力的综合体现。只有通过有效的能力整合与管理,重组后企业才能获取新的能力或使原有能力得以提升和发展,实现重组价值。能力整合主要包括对研发、生产、营销等能力的识别、保护、转移和发展,并将其塑造成重组后企业的核心创业能力。

 

  1、技术能力

 

  重组完成后,应综合考虑技术的关联度、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技术本身的特点、技术创新流程和制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技术能力整合模式,实现最大可能的技术协同效应。重组双方的文化差异较大,隐性技术合作要求不高时,为了有效保护重组双方的技术创新体系不遭到破坏, 可以采用隔离整合模式。即保留重组双方的研发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匹配, 通过相互之间的固化技术成果的传递以及小范围的人员沟通和合作来实现有限的技术协同;重组双方的文化差异较大, 但隐性技术合作要求相对较高, 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开发新技术时,可采用界面整合模式。即先保留双方的组织结构, 根据不同的需要在共同的项目平台上相互合作;优势企业重组弱势企业,或为了支持双方的研发体系全面改造升级时,可采用全面整合模式。即按照新的研发需要,将各个组织的研发资产、人员重新组合和匹配,形成一个新的组织。

 

  2、生产能力

 

  企业重组必然使产品组合的范围扩大,但应结合重组双方的产品特点,确定对某种产品或服务是否保留或改进,以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如,通过引入目标企业的产品,可以增加产品线、扩大产品经营范围、实现产品差异化;放弃衰退市场或相互重叠的产品,节约有限资源。

 

  3、营销能力

 

  品牌整合方面,如果目标企业在重组后继续独立经营,可以保留其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的产品品牌;如果目标企业的产品品牌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但产品已经不适应市场需求,重组方也没有适当的替代品牌时,可通过产品品牌重新定位使其重现生机;如果重组方的产品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而目标企业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可将其品牌转移到目标企业的产品上,实现品牌扩张。

  渠道整合方面,当重组方拥有知名品牌和顺畅渠道时,可以将目标企业的销售渠道纳入进来,实现消灭竞争对手,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当目标企业拥有知名品牌和顺畅渠道时,可以将重组方渠道融入目标企业渠道之中,实现市场的快速扩张;当重组双方的销售渠道各有特点和优势时,重组方可让目标企业的销售渠道保持独立运转,以便尽量挖掘目标企业的市场资源。

  客户关系整合方面,由于重组可能降低目标企业原有顾客的信任和忠诚,重组方应该通过沟通、承诺、促销等方法保持或改善目标企业的客户关系。为了确保重组后企业能向市场提供质量更优、价格更低的产品或服务,重组方还应加强对目标企业供应商的的评价和考核,尽量稳定产品生产的重要资源供应,并逐步淘汰不具优势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