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活动
清算期间,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有企业已经开始尚未完成的营业或准备开始的任何营业均不得继续进行。如,停止合同谈判、关闭经营场所、停止原材料采购等。
2、义务履行
企业清算过程中的主体资格并未消灭,如果擅自单方面接触未履行的合同将构成违约。清算中,企业仍应按照约定认真履行合同;对不宜继续履行的合同,应当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企业劳动合同将因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而无法履行。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法定补偿金。然后,应当依法全部补缴企业所欠的国家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
3、未了诉讼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