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天过海,风险自担

-- 联盟成员企业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依赖与博弈关系

  • 时间: 2013-04-09 23:06:11
  • 来源: 时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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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回放:

 

  甲制药有限公司和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两家生产复方利血平主要原料盐酸异丙嗪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100%。丙、丁、戊、己是我国生产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的最大四家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75%。庚、辛是两家医药流通企业。2011年6月,庚、辛组成企业联盟,并达成如下协议:甲、乙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分别由庚、辛独家代理,没有庚、辛的授权不得向第三方发货;庚向丙、丁,辛向戊、己提供盐酸异丙嗪;丙、丁、戊、己同步降低产量,并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根据举报,发改委认定庚、辛涉嫌垄断,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687.7万元和15.26万元罚款。

 

  案例精解:

 

  联盟成员企业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依赖与博弈关系。一方面,联盟成员需要通过紧密的合作追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各成员又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在联盟内外进行各种各样的竞争,甚至出现威胁或逃逸的行为,从而影响联盟的稳定性。因此,企业需要通盘考虑联盟运行中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通过细致周密的谈判和详细而完全的合同减少联盟过程中的违法、欺骗、违约等投机行为,促进联盟的稳定和目标的实现。

  本案例中,庚、辛通过联盟,获得了盐酸异丙嗪流通领域的垄断权,并通过划分销售对象,限制产量等方法,实现了市场价格的提升和利润空间的扩张。但庚、辛的联盟协议已超越了市场边界,最终被发改委认定涉嫌垄断而处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