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境迁,明日黄花

-- 破产财产的界定复杂且重要

  • 时间: 2013-04-09 23:20:26
  • 来源: 时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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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回放:


  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曾是中国最大奶粉制造商之一,品牌价值经评估一度高达149. 07亿人民币,位居乳品行业前列。2008年9月,甲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场受到强大冲击。2008年12月,终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09年3月4日,甲公司财产实行整体组包拍卖。拍卖财产包括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可持续经营的有效资产以及甲公司所持有的乙、丙、丁公司的投资权益。最终,戊有限责任公司以6.165亿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案例精解:


  破产财产是破产清算的物质基础,要实现对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等多方利益的保障,首先就要对破产财产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但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营过程十分复杂,这使得企业在破产时财产的状况也变得复杂起来。如,商标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依法转让。但是由于商标权的特殊性,在确定是否将其纳入破产财产以及如何估值等问题上往往会出现不少争议。管理人一旦将应该纳入的破产财产没有纳入,会造成债务人财产流失;而将不应纳入破产财产的纳入进来,就会引起权利纠纷,增加破产费用,若造成了损害,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例中,甲公司曾经的辉煌主要归因于巨大的无形财产价值。但整体组包拍卖时,主要包括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有效资产以及投资权益,而曾经超过有形财产十余倍的品牌价值却没有纳入破产财产,对债务人、债权人都是一种遗憾。